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央宣傳部 中央網信辦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關于認定 第五批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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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聯高新〔2023〕26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黨委宣傳部、網信辦、文化和旅游廳(局)、廣播電視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局、黨委宣傳部、網信辦、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局: 根據《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國科發高〔2018〕72號)《科技部辦公廳 中央宣傳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批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國科辦高〔2022〕29號)要求,科技部、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啟動了第五批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認定工作,在各省級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和黨委宣傳部門聯合推薦候選基地的基礎上,完成了合規性審核、專家函評、會議答辯、調研實勘、部門商議等程序。 按照《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原科技部高新技術司轉隸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相關工作改由工業和信息化部高新技術司牽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央宣傳部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游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部門共同研究,對第五批擬認定基地進行了公示,決定認定北京大興經濟開發區等6家集聚類基地、智者四海(北京)技術有限公司等16家單體類基地為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單見附件)。 請你們進一步加強對區域內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指導和支持,充分發揮基地的示范帶動作用,推動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促進文化產業和文化事業發展,使基地成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示范區、政策體系和管理機制先行先試的試驗田、文化科技產業創新發展的先鋒隊。 特此通知。 工業和信息化部 中央宣傳部 中央網信辦 文化和旅游部 國家廣播電視總局 2024年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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